藥劑培養目標: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和衛生方針政策,培養具有文化素養和全面發展,具有良好職業素質、人際交往和溝通能力,熟練掌握藥劑專業技能,能在各級各類醫藥衛生機構和行業從事藥品生產、營銷、應用和藥學服務等工作,具有職業生涯發展基礎的技能型、服務型的高素質勞動者。
藥劑培養標準:掌握藥劑學專業知識,能熟練運用崗位工作中,具有規范、熟練的藥劑工作操作技能,參與藥事管理和醫藥企業經營和管理,具有一定的用藥指導和藥物不良反應監測能力,具有良好的法律和安全意識,在執業藥師指導下開展藥房調劑、藥物采購、檢驗和倉儲管理能力,以及用藥咨詢指導,開展社區藥學服務。
藥劑從業范圍:主要面向醫療機構從事處方調劑等工作,以及醫藥商業和藥品生產企業,從事藥品的采購、儲存、物流管理、銷售、咨詢。